第1182章 天下三才和NBA中的两大凶人!(3/5)

作品:《我想当巨星

称号!”

这是他整个职业生涯的最大追求!

所以,骑士球迷对格兰杰的嘲讽不但没有打击到他,而且还让格兰杰变得更加的疯狂。

同时也让詹姆斯在步行者面前显得更加的难受。

当一只球队抱着“骑士可以赢,詹姆斯必须死!”这样的情绪和你打球的时候,你很难不难受。

总决赛和勇士队打,詹姆斯很多机智的小动作,甚至都是跟格兰杰跟史蒂芬森学的。

在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面前他唯唯诺诺,但是在追梦和勇士面前,就不用忍着了,直接重拳出击了。

格兰杰和史蒂芬森在詹姆斯看来就是两亡命之徒,和追梦勇士他们追求总冠军不一样,格兰杰和史蒂芬森那是真的不在乎什么胜利什么总冠军,就是要干掉他的,他不唯唯诺诺,难道真的硬拼?就算最后他一个换两个,他勒布朗詹姆斯也是亏的一方啊!

所以,该唯唯诺诺就唯唯诺诺,强的怕不要命的,没毛病。

话说,格兰杰自称小es这件事,最开始椰粉和超音速的球迷也是非常的反感的。

的小es,都是‘实力强大风流倜傥’的天之骄子,中间混进这样一个平平无奇或者是说‘又老又丑’的存在,不是给‘小es’这个群体抹黑吗?

何况,骑士球迷也说的没错啊,你83年的,你都比es大了四岁,小什么小啊,还要点脸?

当初隆多历史地位那么高,隆多说基德是‘小隆多’,都被基德认为是自己的‘一生之耻’。

不过,这三年,格兰杰的异军突起,在东部把詹姆斯弄的狼狈不堪,还是得到了很多椰粉和超音速球迷的认可的。

虽然说不是认可格兰杰的‘小es’称号,但是却非常认可格兰杰这个人。

甚至的第一椰粉和超音速球迷不是十五是第二曾经在推特上说过:“尝谓天下才、惟己与椒、格兰杰为三”

翻译过来就是,天下有本事的粉丝,只有三个,一个是我,一个是‘泡椒科爪’,一个是格兰杰。

这三个人,两个是网上对抗詹蜜的领袖,一个是的球场上打击詹姆斯的疯犬。

而且三人都做到了让詹姆斯浑身难受。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不是十五是第二说的很不错。

和其他那些千千万万只能嘴炮的椰粉科粉相比,他们三人确实是天下粉丝的巅峰了。

从此之后,格兰杰就成了公认或者是被认证的‘脑残椰粉’。

对于联盟中自己这个如此疯狂的粉丝,叶斯还是非常了解的。

所以,这场和步行者的比赛,叶斯特意为格兰杰准备了两件球衣。

一件是他以前穿过的九号球衣,一件是他这场比赛穿的14号球衣。

三年多前,格兰杰是没有资格从他的手上得到他的原味球衣的。

能和他互换原味球衣的球员,在整个都是凤毛麟角的。

但是这三年格兰杰在东部季后赛的表现,让他一举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获得叶斯的九号和十四号两件原味球衣的球员。

叶斯在穿九号球衣的时候,和叶斯交换九号球衣的球员不少。

但是十四号球衣,叶斯始终没有送出过一件。

很多人都说,想要得到叶斯的十四号球衣,只有一种方式,那就是击败叶斯和超音速。

而且科比之前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也说过。

“es的第一件十四号球衣,我预定了!”

这几乎是证实了只有击败西雅图超音速和叶斯的球队球员才能够得到叶斯的认可。

所以看到这场比赛在客场以111比169输给西雅图超音速的步行者和格兰杰居然成为第一个得到叶斯‘十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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